9月24日,兩項重磅通知發布,明確虛擬貨幣兌換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全部屬于非法
金融活動,禁止“挖礦”。
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十部門9月24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重申
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并再次強調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并稱對于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9月24日印發《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當前政策主基調已經明確,那就是不設增量,退出存量,政策的主要方向就是與虛擬貨幣脫鉤。盤和林說:“未來,中國將全面退出虛擬貨幣。監管部門早已明確定調虛擬貨幣屬性,虛擬貨幣不是貨幣,也不允許金融財政活動和虛擬貨比產生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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