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信銀行禁止賬戶用于
比特幣交易一事登上微博熱搜榜,這也是繼2014年以來十余家商業銀行集體“圍剿”比特幣后,又一家銀行對比特幣交易進行“封堵”。中信銀行表示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中信銀行賬戶用于比特幣、
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中信銀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中信銀行有權采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相關賬戶等措施。
其實早在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說明了比特幣并不屬于交易結算工具,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要求各
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2014年4月,招商銀行首先宣布禁止其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
數字貨幣”的交易。隨后,華夏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
農業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13家銀行在短短兩個星期內發布類似公告,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集體說不。可見,隨著時間推移,中國對
加密貨幣的監管還會日趨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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