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于加密
數字貨幣持積極態度,把重心放在了加強對數字貨幣交易的監管上。2014年加州通過了AB129法案,包括數字貨幣、積分和優惠券的美元替代品為合法貨幣。同年,紐約將
加密貨幣管理和
比特幣牌照相關法規納入《紐約
金融服務法律法規》,啟動對比特幣的監督。
我國對于加密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本身則秉承慎重和反對態度。6月21日,央行發布公告稱,已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
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此舉旨在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
回顧歷史,隨著技術和制度的變革,貨幣的形態也在不斷發生變化。但在歷史的大部分時間里,貨幣的形態演變是緩慢的,一般認為主要經歷了實物貨幣、金屬貨幣、鑄幣、紙幣、法幣等幾個主要階段,每次貨幣形態的變革都是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
早期的實物貨幣主要特征是具有稀缺性,或者可以得到廣泛使用。人們普遍認同其價值,因此愿意接受這樣的實物作為交換媒介,農具、牛羊、石器、貝殼、棉花、糧食等都曾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充當過貨幣。
經過長年的自然淘汰,在絕大多數社會里,作為貨幣使用的物品逐漸被金屬所取代。正如馬克思所說“貨幣天生不是金銀,但金銀天生是貨幣”,數量稀少的金、銀和冶煉困難的銅逐漸成為主要的貨幣金屬。
但實物貨幣往往難以儲存、運輸、切分、檢驗,隨著商品交換需求的擴大,實物貨幣在交換中有諸多不便,紙幣便由此誕生。
我國宋朝年間于
四川地區出現的 “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徹底和實物脫鉤,標志著信用貨幣出現。世界各國發行的、法律保護強制流通的紙硬幣都屬于信用貨幣,目前紙幣已成為世界各國貨幣的主幣。
隨著計算機、互聯網和
區塊鏈的興起,現在也出現了很多新的貨幣形態稱謂,比如電子貨幣、數字貨幣、虛擬貨幣、密碼貨幣、加密貨幣、去中心化貨幣等等。而現有貨幣形態分類未能給新貨幣形態以清晰的界定。
一般來說,電子貨幣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包括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以及近幾年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財付通。虛擬貨幣則限于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只支持法幣到虛擬貨幣的單向流通,如騰訊的Q幣Q點、新浪的微幣等。
數字貨幣的概念自在20 世紀 90 年代開始出現,正處于探索發展中。但目前尚無統一定義,泛指數字化的、 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可分為私人數字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