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將會考慮使用智能合約的領域是合成型資產 Synthetic assets [5]。這些新型的證券由資產證券 如債券 與衍生品 期權與期貨 以各種各樣的方式混合而成。通過對這些復雜的期限結構進行計算化分析,非常復雜的期限結構支付 如付款時機、利率等 現在可以建成標準化的合約和以低成本進行交易。
合成型資產允許我們對不同顧客所需求的各種期限結構進行套利,也允許我們進行合約設計時模仿其它合約,減少某些責任。在后者的例子里,合成型資產被模仿構造為德國公司股票的收益率,而不必滿足境外投資者在德國股票市場上的資本收益必須給德國政府支付稅收的規定。
要注意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些合成型資產不必像原來的所做的那樣需要協商投票權。當然,這些協議在承受來自第三方管轄權的攻擊時可能必須要非常安全,這些在第三方管轄區進行交易的成本 稅收 通過合成型資產被套利掉。
最后,我們將智能合約的概念延伸到財產上。智能財產的建立可以通過將智能合約嵌入到有形的實物里。這些嵌入的協議基于合約條款將運作財產的鑰匙控制權自動交到財產的合法代理人手上。
如一部車為了防止被偷竊,除非確定擁有者完成正確的「挑戰響應協議」Challenge-response Protocol,否則車是不會啟動激活的。如果車是貸款買的,擁有者無法償還貸款,智能合約將會自動調用扣押令,并將車鑰匙的控制權交給銀行。這個智能扣押令 Smart lien 應該比回購人更便宜和更加有效。同樣需要的是當貸款被還清的時候協議可證明地移除扣押令,和排除一些困難和運行中的情況。如當車以 75 邁的速度奔跑在高速路上時,解除車的操控,無疑是魯莽的。
智能財產可能是更長的一條路,但是數字現金、合成型資產今天已經出現了,更多的智能合約機制正在被設計出來。目前為止,對于源自不同領域 如經濟學、密碼學 的自動化合約執行來說,設計準則很重要,缺少交叉溝通 Cross-communication:一邊是對技術缺乏意識,另一邊對最好的商業用途缺乏意識。智能合約的理念是要認識到為共同目標而作出的努力,將在智能合約的概念上進行交匯。
注釋
[1] The New Palgrave: Allocation, Information, and Markets
[2] Bruce Schneier, _Applied Cryptography_ (digital cash objectives 在 123 頁)
[3] _Crypto_ and _Eurocrypt_ conference proceedings, 1982-1994.
[4] “Crypto Rebels”, Wired #2, Cypherpunks 郵件組(發送郵件至 majordomo@toad.com 注明「subscribe cypherpunks」)
[5] Perry H. Beaumont, _Fixed Income Synthetic Assets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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