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由于目前僅納入電力行業排放主體,尚未引入投資機構,價格應不會出現大幅波動的情況。目前交易規則中也已設置有漲跌幅,可對此類情況進行調節。在排放主體天生厭惡市場風險且當前全國電力供應形勢趨緊的情況下,可能出現前期賣盤偏少,價格趨于上漲的情形,為滿足市場需要,可能有必要在滿足總量控制、信息充分透明公開的前提下,通過有償或無償的方式,設置相關機制向市場投放一定配額,以實現對市場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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