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波:分布式商業是一個互相賦能的結構,是
區塊鏈新商業業態,大家在探索這樣一個業態的可能方式,但它也不是區塊鏈經濟的全部。
問:能否請您給分布式商業下一個定義,因為您早在2015年就提出了分布式商業這一個概念。
沈波:對于分布式商業,現在沒有人能夠給出準確的定義,所有認可它的人都正在參與實踐。現在它更多的是一種理念,這種理念有兩個內涵:第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第二,但求所在,不求所有,激勵共融,最后真正達到的目標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問:「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仍然是一個非常理想化的狀態,它可能被實現的基礎是什么?
沈波:實現的基礎是區塊鏈經濟,分布式的結構是人們可以大規模協作的基礎,共識算法促進信任的產生和傳遞,密碼學保證了隱私數據的安全受到保護。
信任,就是相信他人將自己作為一個目的而不是一種手段來對待——你不會被他人出于私利去利用或操控來實現其應急目的,而是被視為一個有價值的存在。過去,我們需要中介來做商業行為之間的背書,我們才敢相互信任,但這樣卻增加了時間和費用的成本。
但是,區塊鏈使得數據及信任可以直接在組織與組織、個人與個人間流轉,創造了生產關系的轉變,減少了摩擦,提高了效率,我們彼此的收益都會增加。在分布式商業下,經濟活動再也不是處境艱難的賣家和買家之間的對抗性競爭,相反成為了項目與志趣相投的人進行合作的事業,零和博弈被多贏局面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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