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說明“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這里我引用Lessig在他的《代碼:網絡空間的法律》一書中的觀點。為了解釋代碼在賽博空間(syberspace,可以理解為計算機程序所架構的空間)中的作用,lessig引入了“架構”的概念。根據物理空間的形狀,你的身體可以穿梭其中,這一切是由它的架構決定的,例如建筑環境(建筑物、街道等)。按此道理,虛擬空間的形狀則是由代碼決定的,所有應用和協議就建立在代碼上面。因此,代碼便是虛擬空間的架構。法律和架構在管理參與者方面是皆然不同的。法律依賴于個人將規則內化為自覺進而規范人的行為,個人行為一旦超越了法律的界線還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然而,架構通過塑造空間本身管理行為,它既不依靠個人對規則的信仰,更不依靠法院執行。因此架構在效率上明顯優于法律。依據架構執行合約時,不需要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來決定如何執行合約,你可以稱架構執行為自我執行(self-enforcing),在這種情況下,違約甚至不可能發生。
“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去中心化的,或者說它是不可修改的。“區塊鏈”背景下的智能合約,則是分布在每一個結點(可以理解為一個服務器)上,它的內容是不可調整的。以借錢的合約為例,合約一旦定立,它就發布給每一個結點,合約內容不可更改;而且一旦屆期,合約會自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掉
比特幣或乙太幣給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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