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各州對
加密貨幣監管態度不一,但總體上監管趨嚴。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認定
比特幣屬于大宗商品,并在聲明中表示其監管對象包括洲際貿易中涉及比特幣的欺詐、操縱等行為,以及與比特幣直接掛鉤的大宗商品期貨交易。
美國國稅局(IRS)出于稅收考慮將比特幣和其他加密
數字貨幣認定為財產而非貨幣,并出臺了相應規定。盡管部分交易所可以正常出具1099報稅表格,個人仍需針對比特幣及其他加密數字貨幣的盈利部分繳納相應稅款。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帶來的長期和短期資本盈利或損失都需按要求進行申報。
美國證監會(SEC)要求符合證券定義的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必須向SEC提交注冊成交易所申請,還向可能違反證券法的加密貨幣公司發出傳票,要求對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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