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稅務當局表示將
比特幣等
數字貨幣視為一種資產,而不是一種貨幣。對數字貨幣的使用征稅。此外,從數字貨幣中獲得收入的實體將被視為一家
金融機構,并將按照管理該國銀行和外匯交易的相同監管規定征稅。以色列稅務當局還要求所有的數字貨幣交易都要進行記錄,以進行可能的審計。26日,以色列最高法院對該國Leumi銀行發布了臨時禁令。根據禁令要求,Leumi銀行的用戶可以用該銀行賬戶中交易數字貨幣。這被視為以色列
加密貨幣行業的一次重大勝利,將為其他比特幣企業爭取到銀行服務創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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