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城市氣候行動——如何制定科學的氣候目標
2020年11月,CDP、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GCoM(Global Covenant of Mayors,全球市長聯盟)、宜可城-地方可持續發展協會(ICLEI)、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和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聯合發布了《科學的氣候目標:城市指南》,旨在幫助全球城市制定符合科學要求的氣候目標,并為更新現有目標提供指導。全球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70%以上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也來自城市。城市處于應對氣候變化的前沿,在實現全球零碳目標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并且城市在引領氣候行動方面更具示范效應,往往可以表現出比國家目標更高的雄心。科學的氣候目標(Science Based Target)是可衡量和可實踐的,符合可持續發展目標,同時不超出威脅地球安全和穩定的生物物理限制。具體來說,城市的氣候雄心要符合《巴黎協定》和《IPCC全球升溫1.5℃特別報告》的要求。是否考慮了國家尺度的公平性,包括已體現在國家自主貢獻(NDC)中的內容,是否在制定城市目標時考慮了這些內容?
目標涵蓋的溫室氣體排放包括哪些范圍?如范圍一、范圍二或范圍三?
目標涵蓋哪些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氫氟碳化合物(HFCs)、甲烷(CH4)、氧化亞氮(N2O)、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針對城市尺度的減排目標,目前已有多種方法學可供參考。我們全面評估和測試了以下三種方法學,相信它們可以被用于設定符合1.5°C情景的科學目標。這些方法學以最新的科學研究作為指導原則,且較為全面的考慮了公平性。 | |
| Deadline 2020(D2020)方法詳細說明了城市在履行《巴黎協定》承諾方面需要做些什么,尤其關注2030年目標,以確保各城市在未來十年采取有效的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最終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Deadline2020方法基于全球和地區碳預算,采用收縮和趨同的方法,根據不同城市情況(GDP和人均排放量)規劃了四種不同的減排軌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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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社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全球議定書(GPC)或共同報告框架獲取2015年城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收集2015年人口數據及到2050年的人口預測數據 收集2015年GDP數據并將單位轉化成美元 計算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和人均GDP 根據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和人均GDP判斷城市分類。在Deadline 2020 Methodology report中找到不同城市類型的解釋。 基于2015年基準水平,通過減排路徑預測到2050年逐年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 將各年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乘以該年預測人口數可以預測未來每年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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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減排路徑決定2030年和2050年目標減排量(基于四種城市類型) |
| OPCC(One Planet City Challenge) |
| OPCC方法學是基于《IPCC全球升溫1.5℃特別報告》的最新數據開發的。該方法建立在Deadline 2020方法的基礎之上,考慮了符合1.5℃目標的公平排放預算分配方案。該方法適用于任何類型的城市,已被255個參與OPCC 2019-2020活動的城市所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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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集2018年范圍1和范圍2城市溫室氣體排放量,除以2018年人口獲取基準人均排放水平。該部分工作可借助社區規模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全球議定書(GPC)進行 通過人類發展指數(HDI)預測相比2018年水平的減排目標百分比,該減排目標將公平分配IPCC《全球升溫1.5度特別報告》中所提出2030年減排50%總目標。 減排目標與HDI關系如下:
3. 將2030減排目標轉化為人均排放量,即基準人均排放x(1-減排目標百分比)。
4. 將2030年人均排放量轉化為絕對排放量,即人均排放量乘以預測人口數。 |
| 相較于2018年水平的2030和2050年人均減排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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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ndall Centre方法旨在為地方政府設定符合《巴黎協定》的碳排放目標。該方法可以便捷地計算英國任何地區的碳預算,目前最適合英國的城市,若應用于其他城市需要額外的數據(見下)。使用Tyndall Centre方法,城市可以根據遠低于2°C情景或1.5 °C情景設定科學的氣候目標。 |
| 城市的能源CO2排放(2013-2017) 城市的能源CO2排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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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您的國家是發展中國家或是發達國家 收集您的國家所在的組別(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碳排放預算 計算您的國家5年中(例如2013-2017年)能源部門二氧化碳排放量在組別中所占份額,首先計算每年的份額,然后計算五年平均份額 將排放份額視作剩余碳排放預算份額,得到您的國家排放預算 .收集2020-2100年船舶和航空造成的排放,并從您的國家CO2排放清單中減去 計算您的城市五年中(例如2013-2017年)能源部門二氧化碳排放份額,首先計算每年的份額,然后計算五年平均份額 將排放份額視作剩余碳排放預算份額,得到您的城市排放預算 您可以根據碳預算確定未來減排速率或減排路徑(例如以2019年為基準水平,不超過碳預算的年均減排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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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能源部門CO2排放 基于年均減排速率的到2100年的能源部門CO2減排路徑,并保證總排放量不超過碳預算 能源部門CO2排放實現或接近凈零的年份 |
CStaR(Cities, States and Regions)是CDP與全球多個城市氣候行動倡議合作推出的、為促進城市、州和地區實現氣候轉型而實施的項目。CStaR的合作伙伴包括C40、ICLEI、GCoM、Under 2 Coalition等。2020年,盡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打擊,全球仍有936個城市、州和地區參與了CStaR項目,88個城市獲得了A級評分,其中33個城市報告了在2050年或更早實現凈零排放的目標。下圖展示了地方政府參與CStaR項目的關鍵步驟,包括:6)CDP與合作伙伴一起與地方政府合作,通過技術支持、政策研究和倡導以及相關活動等,使決策者能更好地將氣候目標納入城市發展規劃。參與CStaR項目需要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地方政府關于應對氣候變化的治理架構和數據管理體系;
重點行業和部門的相關氣候行動信息,包括能源、食品、交通、水和森林等。對于包括城市在內的地方政府來說,披露氣候信息除了能夠履行其參與相關氣候行動網絡所規定的報告義務外,還可以獲得很多益處,如了解更多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前沿觀點,獲得先進的管理工具以及服務,包括基于CDP評分標準的反饋信息等;交流知識與最佳實踐,CDP會基于數據分析編寫報告和案例研究,組織有關的培訓研討會和工作坊;加強與私人部門合作,通過CDP搭建的Matchmaker City-business Partnership宣傳和展示氣候友好項目,以吸引更多的可持續投融資。
2020年,9個中國城市回復了CDP氣候問卷。在2030年強化氣候目標和2060年碳中和愿景的背景下,我們期待與更多的中國城市合作,在提高氣候雄心和行動透明度方面攜手并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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