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于M0,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根據薩繆爾森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中對公共產品的定義,法定貨幣屬于公共產品。因此,各央行不會對現金交易收取手續費,相關設計、生產、調運、倉儲、回籠和銷毀成本均由政府負擔。數字人民幣也屬于純公共產品。首先,數字人民幣的發行與流通服務是向全社會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與消費特點,其效用為全社會成員共同享有,具有不可分割性;其次,數字人民幣系統建成運行后,消費者的增加不會線性提升發行流通成本,也不會影響對他人的服務質量,邊際成本低,具有非競爭性;第三,任何人都不會排斥他人消費數字人民幣服務,具有非排他性。而且,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最大化。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央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
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這可以節約人民幣生產流通成本,有助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減輕實體經濟負擔,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同時,為充分調動各參與方積極性,實現可持續運營,應參考現行紙鈔發行相關安排,劃撥發行費用,并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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