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傳道者喜歡爭辯說,ICO是新的
金融工具,需要新的立法和監管機構。到目前為止,美國監管機構似乎并不同意這種說法。包括SEC、CFTC和FinCEN在內的美國監管機構,對新的融資機制普遍表現出懷疑和不滿。 與此同時,監管機構對該行業日益嚴格的審查,實際上是在鼓勵新公司進入該行業。
SEC、CFTC和FinCEN (以及其他政府機構)似乎正以不同的方式與該行業打交道。
SEC 認為,大多數代幣都是證券。2017年11月,SEC主席杰伊·克萊頓(Jay Clayton)表示:“我還沒有看到一個有足夠多的安全標志的ICO。”三個月后,也就是今年2月,克萊頓在國會面前說:“我想回到分離ICO和
加密貨幣的問題上來。ICO是證券發行,我們應該像監管證券發行一樣監管它們。”與此同時,SEC也傳喚了一些持有ICO的組織和持有加密貨幣的對沖基金。
從其言論和活動來看,SEC似乎正在將ICO視為證券。這對持有它們的團隊或它們的法律顧問來說不是什么好兆頭。這些公司現在可能會面臨法律后果。與此同時,SEC似乎正在將一些現有的加密資產視為貨幣或大宗商品,而不是證券。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在3月份給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參議院金融委員會的成員)寫了一封信,信中寫道:“開發商出售可轉換的虛擬貨幣,或者以ICO或代幣的形式,來兌換另一種代替貨幣的價值,是貨幣發行者,必須遵守相關的規定。”這種將加密貨幣視為貨幣的觀點,與CFTC將加密貨幣定義為商品的定義形成了鮮明對比。FinCEN的結論,使發行代幣的團隊可能面臨被罰款或其他影響的重大風險。
最重要的是,這三種不同的定義,突出了監管上的分歧和混亂。行業政策組織(如Coin Center)已經迅速向立法者和監管者提供有關
區塊鏈技術的教育資源。著名的風投Andreessen Horowitz和Union Square Ventures,甚至私下約見SEC,尋求虛構貨幣的避風港。
另一方面,監管聲明也導致了一些關鍵行業的轉變。如上所述,SEC明顯區分了作為貨幣和證券的加密資產,這有助于兩方面的發展。
首先,SEC加強了監管審查,導致許多加密公司在融資方面采取了更加謹慎的做法。合法的加密公司正在轉向風險投資和避免純粹的ICO,而其他公司則在追求ICO,但要確保他們的代幣發行符合要求。一個提供合規解決方案的平臺是Templum,它分兩輪籌集了近1300萬美元。Templum為代幣化的資產產品(作為證券的ICOs)和后續二級交易提供“符合法規的解決方案”。
在SEC文件中,也有其他自我監管的嘗試;公司正在更頻繁地提交這些文件。在一項分析中,2017年有12家與“加密”和“區塊鏈”相關的公司向SEC提交了文件,2018年已有23家提交了文件。
SEC立場的第二個影響,以及更廣泛的監管透明度,鼓勵了一些傳統的企業在該行業采取第一步行動。Square 的 Cash 應用程序現在允許用戶交易
比特幣,而Robinhood則開始提供一些加密資產的交易。5月初,高盛宣布將開設比特幣交易業務。
最終,監管似乎對未受監管的公開ICO造成了破壞,但對其他大多數公司來說,這是福音。預計監管機構將對ICO進行越來越頻繁的打擊,包括罰款和起訴。與此同時,推動行業自律的努力令人鼓舞。期望行業參與者和監管機構就更明確的立法和監管達成一致。
風險投資活動
2017年,與區塊鏈公司有關的風險投資活動——股權融資,而非ICO——達到了最高點:230多宗交易,超過10億美元的資金,分別來自于141家風投公司、119家企業和它們的風險投資部門。
下面,我們將探討影響該行業風險投資的三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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