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征求意見稿》列出所有環節的安全要求,可分為總體要求和層面要求兩個層面。總體要求包括數據安全、共識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智能合約安全和內容安全五個方面;層面要求包括基礎設施層安全、協議層安全和擴展層安全。
其中,在個人信息保護上,個人信息保護的安全要求是采取技術手段保證個人信息生命全周期各環節不被未授權的第三方獲取,并保護交易方的身份不被識別和冒用。
并且具體要求上,除了上述個人信息保護安全措施的1、2點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出“應提供數據變換技術,如數據加密、敏感數據脫敏等手段,可將敏感數據進行變換”。
對于審計與監督,《征求意見稿》安全要求除了上述監管問題安全措施的1、2點外,還提出“安全管理機構的所有干預操作行為應被記錄實現不可更改并可被查詢,做到可審計、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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