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有非常強的網絡效應,但傳統的工業企業卻難以理解這樣的效應,因為實體產品的生產制造,一定有物質、有成本發生,這是“原子形態”。當進入“數碼形態”時,才不會有“原子形態”時的物質成本。
根據摩爾定律,對信息或數據的存儲、加工和傳播的成本,無限趨近于零。成本趨近于零在傳統產業、制造業中是不可能出現的,但是在互聯網、數字產業中已經出現,而且正在發生。
網絡跟用戶的節點數的平方呈正比。如果一個網絡有更多的節點,理論上比同類型有更少節點的網絡更有價值,而且是指數級的增長。假設社交網絡,如Facebook或微信,能擴展到全世界,全球70億人都使用它們,這就是現有互聯網能夠達到的網絡效應的極限。
區塊鏈可以把互聯網的網絡效應帶到更大的規模。在區塊鏈的世界里,參與生產協作關系的主體不局限于“人”這一種類型。一個智能硬件甚至就是一段代碼,即我們講的智能合約,都有機會變成在經濟活動當中獨立的主體,參與到整個經濟活動中去。所以,對于區塊鏈構建的網絡,它有機會超越70億的局限。
比如航班延誤險這樣的保險產品,如果它基于區塊鏈的智能合約而創建,后面就不需要有任何的人,我們是否乘機、是否買票、飛機是否延誤只需機器判斷,以及我們的錢可以用
數字貨幣的形式委托給智能合約去管理。當所有條件觸發的時候,合約可以自動完成理賠。這樣的智能合約,可以是成千上萬,甚至是上億更大的規模。
再結合自動駕駛,通過滴滴或者Uber打車,向它付款,智能汽車可以不受任何人干預跑在大街上,在這個過程中,僅需這輛車,而不需要其他人參與。所以,未來這輛車也可以作為價值網絡的節點加入進去。
因此,未來基于區塊鏈的經濟活動,從人和人的協作變成人和物的協作,甚至是物和物的協作,代碼和代碼的協作。這樣產生的網絡效應會大大超出我們非常熟悉的互聯網效應。同時,它的交易成本因為基于區塊鏈的技術,有機會比現有的人工參與的協作呈量級的下降。
區塊鏈有機會構筑一個比現有互聯網更有價值的網絡。越來越清楚的是,區塊鏈正帶領我們進入“價值互聯網”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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