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比特幣,后有區塊鏈。比特幣出現后,剛開始只是在很小范圍內運轉。當時,有兩類人比較關注比特幣,第一類人是‘極客’,他們對新技術非常癡迷;第二類人是非法從業者,其中有不少吸販毒違法犯罪人員,因為販毒、吸毒需要資金往來,但彼此又不想知道交易雙方的信息,甚至不想見面,而通過比特幣機制可以在天南海北之間完成交易和往來,也就是洗錢。此外,還有一個群體用比特幣很多,就是政權不穩定國家的人,因為國家在動亂當中,國家發行的貨幣天天在貶值,老百姓覺得國家不可信任,開始用比特幣買東西。”尹振濤說。
尹振濤認為,通過比特幣的傳播使用,人們開始關注到比特幣的運行機制,并進行總結,由此提出區塊鏈的概念。
去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其中表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
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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