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實際上是一個資產,當初也許是想變成電子現金,可是有哪一個貨幣在一年之內匯價會波動80%、90%?正因為這樣,所以整個行業就開始推出了穩定
數字貨幣,穩定數字貨幣不管跟美元掛鉤還是法幣掛鉤,它就是一個真正的數字貨幣,因為它的匯價不會大幅波動,從支付工具、交易媒介、價值標桿、價值存儲將來都會由穩定貨幣取代比特幣,比特幣作為數字黃金已經足夠好了,畢竟為
區塊鏈行業帶來了很多的貢獻。
這個穩定數字貨幣目前只看到了交易所的交易避險的需求,到了2019年,
區塊鏈技術在性能,應用型,安全性,可操作性,可擴展性方面大幅提升之后,所有去中心化的應用(DAPP)中間一定有一個支付工具和交易媒介,穩定數字會在那個時代開始真正的起到作用。
到那個時代,我估計發行穩定貨幣的不是私人機構,穩定數字貨幣的發行我覺得會經過三個階段,目前是私人機構創造出來穩定數字貨幣這樣一個概念,也成功在技術上證明穩定數字貨幣是可以運行的,但緊接著會有銀行加入。銀行完全可以以美元收集客戶的錢,用美元作為抵押來發行一個穩定數字貨幣,我粗想了一下現階段他們在法律上也沒有什么障礙。最后的階段穩定數字發展到最后階段一定是央行出來發表,央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天然就是穩定貨幣。
除了數字貨幣,實際上數字資產也慢慢起來了。
token1.0的時代不管比特幣還是ETH都往功能性代幣上解釋,最近看到美國的監管機構尤其美國的證監會,對這兩個以外其他的Token基本上認定成為證券類的Token。美國證監會在所有的法律聲明當中不像瑞士分支付類的,功能類,證券類的,美國證監會的監管框架下現在都不再討論了,只討論所有東西都是證券類的。
我覺得將來Token的2.0可能只有證券類的,因為你很難說實話所謂功能類、支付類、證券分的這么細最后你發現邊界是模糊的,這個東西就合法合規的問題,你不合法不合規就好像美國證監會最近連續在進行執行,因為他把他的監管框架理清楚之后就開始指法了,這個是有問題的,到Token2.01時候我們就已經被納入到一個清晰的法律框架里面去了,所以大家都應該按照這樣一個法律框架來設計自己的模式,再想把自己硬生生從證券類的Token解釋成為功能類的,我估計這個會很困難,而且可能也得不到監管部門的認可,還不如遵守法律,在法律現有的框架下來做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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