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們必須要認識清楚一點,就是沒有任何一項技術是萬能的,否則人類社會的發展在某一個節點上就會停止下來。
區塊鏈當然也不是萬能的。前不久曾經有人發表了一篇文章《區塊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從經濟學角度研究了區塊鏈的功能應用,也強調了不要夸大或迷信區塊鏈的功能,我贊同那篇文章中的一些觀點。在這里我也想從幾個方面談一下目前區塊鏈本身存在的問題和影響:
一是區塊鏈的廣泛適用性和商業應用價值尚未得到充分證明。目前雖然不少的企業和機構投入到了區塊鏈領域,但距離真正的在多領域普及、深度應用還有很遠的路要走。同時,這些年的行業實踐也已經證明一些
區塊鏈應用方向是有問題的,例如以各種“區塊鏈代幣”解決法定貨幣的問題,甚至想用“去中心化”思維完全取代政府職能,類似這種欲以某種技術來解決社會和制度問題的想法是難以落地實現的。我們應該注意到,區塊鏈的本質是一項技術,而且是一項尚未完全成熟的技術,其優勢必須找到適合其特點的場景才能得到發揮。
二是
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可審計性不足。前一階段有人曾就這個問題作過研究并提出過一些觀點,我也是有同感的。這里說的審計不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會計審計。關于區塊鏈的可審計性主要是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相關創新是否應用了區塊鏈的所有特性,還是僅利用了區塊鏈的部分技術,甚至并無任何實質的區塊鏈技術內容,僅僅是掛著區塊鏈的旗號。也就是對某一種業務處理方式究竟是否能稱之為區塊鏈,這方面還沒有業界普遍認可的行業標準,更沒有規范的監管管理手段。第二層意思是當區塊鏈掌握在特定組織或部分人手中時(包括公有鏈也有可能出現這種現象),其技術的中立性、不可篡改等等基本特性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這需不需要經由認定,由誰來認定,有沒有可能認定,等等,這些問題也還沒有解決。
三是存在一定的監管風險。在區塊鏈應用最為廣泛的
金融領域中,有一段時間以“
幣圈”為代表的投機炒作、市場操縱甚至違規違法等行為是嚴重存在的,如不加以治理,很有可能引發重大風險。2017年9月人民銀行等七部委明令禁止了
ico。但從世界范圍看,由于各個國家對區塊鏈看法的差異,目前國內一些“炒幣人”已經轉戰國外,這也隨之產生了新的監管問題。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區塊鏈的行業監管也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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