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政策(試行)》的通知
各部門、單位,各入區企業: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政策(試行)》已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6月22日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政策(試行)
為加快培育區塊鏈產業集群,為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兩主一特”產業發展、“三位一體”協同推進提供重要支撐,結合實際,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適用于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在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并與星沙產業基地簽訂入駐協議,從事
區塊鏈技術創新和場景應用等,實繳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實際運營情況良好,且承諾五年內不改變上述關系的區塊鏈企業(機構)。
第一章 培育支持
第一條 對新設立、新遷入的區塊鏈企業(機構)自落戶之日起3年內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扶持資金;對本區域產業發展有重大貢獻、能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可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扶持。
第二條 對入駐的企業(機構)提供每家不超過300平米帶基礎裝修的科研辦公場地,免租3年;如自行裝修場地則按面積給予500元/平米、不超過15萬元的補貼。對購買自營場地的,按面積給予600元/平米、不超過60萬元的補貼。如企業(機構)發展潛力巨大,場地可按“一事一議”原則確定。
第三條 對入駐的企業(機構)年寬帶費用和電費實際支出總額超過50萬元的部分給予50%、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
第二章 平臺支持
第四條 對新獲批或新遷入的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等,按層級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或新遷入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的獎勵。
第五條 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孵化器)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
聯盟或創新創業基地等相關平臺,按層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引進5家以上經認定的區塊鏈企業(機構),按每引進1家給予5萬元獎勵。
第三章 創新支持
第六條 經認定,對掌握核心技術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區塊鏈場景應用產品,已完成研發并上線運營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級資助或獎勵的
區塊鏈項目,按國家、省級資助或獎勵金額的50%、20%,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配套支持。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
第七條 對牽頭制定區塊鏈技術及場景應用相關標準的企業(機構),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第八條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等途徑向國外成功申請區塊鏈技術發明專利的企業(機構),每件獎勵20萬元;對獲得國家區塊鏈技術發明專利的企業(機構),每件獎勵5萬元;對完成區塊鏈技術版權登記、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企業(機構),每件獎勵1萬元;對購買區塊鏈科技創新服務和技術成果并簽訂技術合同的企業(機構),按成交額的10%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
第九條 按政府出資20%、社會資本80%的比例共同出資設立總額30億元的區塊鏈產業基金,投資區塊鏈企業。
第十條 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和新三板掛牌的,按照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現行政策標準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對獲得金融機構資金貸款的,給予其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利息補貼、擔保費50%的保費補貼,期限3年,單個企業(機構)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對首次獲得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1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
第五章 人才支持
第十二條 對區塊鏈企業(機構)中新引進“長沙市人才新政22條”A、B、C、D類或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在享受“長沙市人才新政22條”規定待遇的基礎上,按層次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配套獎勵,分3年撥付到所在企業(機構)。對上述人才、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以上學歷的企業(機構)主要創辦人(持股30%以上)、技術團隊主要負責人給予所在企業(機構)個人實繳個稅區縣實得部分等額獎勵,并按5萬元/人.年的標準給予個人生活補貼,期限3年;每個企業(機構)不超過5人,有突出貢獻的,可適當增加人數。
第十三條 在長沙縣人民政府支持下,對入駐企業(機構)高層次人才在本區域內首次購房的,按定向原則享受團購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政策與“長沙市人才新政22條”,以及長沙縣、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政策有交叉重復的,或屬于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層次或同類別的,按照“時間從新、標準從高、晉級補差、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本文所稱以上、不超過均含本數。
第十五條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試行3年,由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招商合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31-84037718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