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和
區塊鏈的第四個不同是在商業應用層面。互聯網上面的商業應用是中心化的,區塊鏈上的商業應用是去中心化的,或者我們把它叫做分布式的。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前不久我看一個旅游作家在
以太坊上出版了他的一本書,一本歐洲深度旅游的書,所有的銷售收入是歸到這個作家,百分之百都歸到這個作家的。
我們往后看,騰訊有一家互聯網上的出版集團叫做越文集團,在越文這個平臺上任何一個作者,如果發表一個東西或者是寫一本書,這本書別人付費閱讀得到的收入,作者能拿到75%左右,就是互聯網平臺會拿走25%。但是在區塊鏈上百分之百都歸這個作者,因為沒有人需要對使用以太坊或者是
比特幣區塊鏈付費用。
我們再往前看在紙質書的時代,找一個出版社,編輯印發,通過線下的銷售書店銷售,那個時候作者拿到多少?是版稅的8%,92%是付給渠道出版社。這個就是一個IP和DIP巨大的不同,在DIP時代你的全部都是你的,沒有中間商賺你的差價,這個是互聯網和區塊鏈的巨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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