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娃娃數量不夠,中華民族面臨后繼無人的風險,一些高智商的學者出了主意:一是建議讓老百姓出錢,設立生育基金,獎勵生娃;二是對那些放著子宮不用的丁克們征稅。
這些人的智商高達250 !
他們是民族復興的希望,他們的智商照亮世界。
我贊成他們的辦法,而且進一步建議:不但要多生娃,而且要復制類似這等智商的娃!最好就把這些智慧人士的身體變成碎末,像韭菜籽一樣播撒到那些如寒窯般閑置的子宮里。
不過,在復制高智娃之前,我突然起了一個往事:二十多年前有人送我一個本書,叫《健商》,頭一次看到這么生僻的詞,翻了翻,講的是人要保持良好的健康習慣,否則活得豬狗不如。后來又看到很多“商”,這才知道,人活著,就是把一堆“商”和諧地集合在一起,“商”越多,就越像韓信將軍招了一堆新兵,“商”和“商”越和諧,就越像大家庭的妯娌和睦相處。
眾商云集,和諧共生,這很有道理。以老杜為例,因為情商不夠,人嫌狗不待見,一輩子大頭兵,年過半百,小年輕依然喊我“小杜”,尊嚴何在?因為財商不夠,上不能養父母,下不能哄小狗,破衣爛衫,走過路過,掉一地虱子,簡直是敗壞人間風景!還有那不值一提的健商,頭大尾小,塌胸撅腚,腳不能賽跑競走,手不能抓狗捉雞,只要補發一個殘疾證,就能當殘聯主席。
沒有眾商捧月,光棍一根,有可能有智無德無財無健;只有奇思妙想的智力,卻沒有管得住身體的控制中心,那完全有可能成為一個失控的肉雞。
不認識這些高智人士,但可以推測,他們的財商情商健商應當也和智商一樣了得,不然的話無法站到高校的講臺上,供萬人敬仰。
我比較替他們擔心的只有一“商”:法商。
萬度了一下,法商的意思是這樣的——
法商,是具有不同先天稟賦的公民對法律及其他社會規范的認知、體會、實踐乃至達到信仰的程度體現,是內心對法律和其他社會規范作用的認同感受和外在行為的有機統一。法商,就是法律意識、法律知識、守法習慣等法律素養的總和。
我的法商也不怎么樣,幸虧年輕時在一個法治節目兼職當過主編,認得“公權力”和“私權利”等幾個名詞。
千度了一下——
公權力是指國家權力或公共權力的總括,主要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基于公共利益而享有或行使的職務上的權力。私權利是指以滿足個人需要為目的的個人權利,具有私人性質,它涵蓋了一切不為法律明文禁止的個人行為。
公權力私權利是是對統一的辯證關系。公權力是私權利的后盾和保障,私權利是公權力的存在依據與本源。兩者相互聯系,相互支撐,相依共生。真正實行法治的國家,公權力與私權利始終處于平衡狀態。否則,公權力的極度膨脹,就是專制,就是集權制;私權利的極度泛濫,就是自由主義,就是無政府主義。正確認識和處理公權力與私權利的關系。(摘自《辯證看待公權力與私權利》作者王建敏,2015年04月07日求是網)
以我這一堆不高明的“商商”,搞不清公權力和私權利更深入的內涵,我只能望文生義的想象:這廚房、閨房和產房應當主要是私人地界,把公權力引進到這樣的領域似乎不太好。房子要納稅,是因為你那房子占了大家的地,這勉強說得過去。這“子宮”說是“宮”實際不是宮殿,沒占任何人的地界,占的只是自己的肚子,也要納稅嗎?
情商不自信,財商不自信,智商不自信。雖然想到這一層,我自己也不敢堅持,一個顯而易見的理由是,主張給丁克征稅的就是一位法學教授,他的“法商”絕對沒有問題!我還是回到自己作為細民百姓擅長的常識范圍,提幾個愚蠢的問題:
1、中國真的到了不趕快生娃就要完蛋了地步嗎?
2、大家不愿意生娃的原因是什么?誰該負責?
3、生娃不積極,用公權力介入的辦法、用罰款征稅的辦法解決得了嗎?已婚人士必須強制生娃,未婚人士怎么辦,那些做夢想生娃卻找不到女人的光棍怎么辦?是不是該給他們配媳婦?
4、日本國和我國
臺灣地區等地,都為“少子化”煩惱,它們是怎么應對的?
如此等等。
沒想清楚這些問題,只想用占領子宮的辦法添丁進口,那是迷信強力、金錢的力量,這樣的智商、法商、情商都高不到哪里去。用這樣的高尚人士做種子,復制出來一堆娃娃,也是有數量沒質量。
我堅信,權力和金錢都很難打進子宮,它根本不應該成為進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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