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即將推出新法規,規范公司如何通過首次代幣發行(
ico)合法籌集資金。
為此,該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于周四發布了有關ICO的規則草案,現正尋求公眾反饋,之后才會生效實施。
法規明確規定所有ICO中發行的代幣默認為證券,除非發行人可以另行證明。
金融監管機構在一份新聞稿中評論說,在菲律賓進行的大多數ICO都認為其代幣不是證券,不應該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管理。
然而,監管機構表示,讓投資者對此事做出判斷是“危險的”,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資源來確定哪些ICO可能是詐騙,新聞稿中繼續評論道:
“因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默認通過ICO發行的代幣是證券,除非另有證據可以證明該代幣不屬證券范疇。”
根據該擬議規則,在菲律賓注冊并希望進行代幣銷售的公司必須在發行前至少90天,向SEC提交初步評估申請。
除了項目團隊包括姓名、年齡和簡歷在內的詳細信息,申請還需要包含對ICO提案及其可信度的審查,以及來自獨立第三方的法律意見,以證明為什么該代幣不是證券。
之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發布一份書面報告,說明其對擬議ICO的實際發行意見。
該草案進一步指出,ICO發行人可以繼續他們的項目,即使他們的代幣被證券交易委員會視為證券,只要他們完成注冊程序并在代幣銷售開始之前獲得監管機構的批準就可發行。
如果ICO最多只銷售給20人,或者僅限于銀行、保險和投資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則可以免除注冊要求。
隨著全球各國正在制定ICO監管法律框架,或正在制定如何避免違反證券規則的指導方針,各類監管措施正積極實施。
最近,泰國的金融監管機構開始啟動合法注冊程序,允許ICO項目以合規方式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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