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現在
區塊鏈一直沒出現殺手級的應用?為什么區塊鏈一直在技術上做競爭?”從2015年開始從事區塊鏈研究和實踐,在2016年負責法鏈從證的復旦大學張江研究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文君表示,現在區塊鏈還處于非常早期的階段,就像凌晨五六點鐘的樣子,這個時間節點需要“法律先行”。在陳文君看來,在區塊連技術的研究和項目中,也要具備法律底線思維,持牌業務禁區不要碰,要對消費者進行保護、觸及到民生的不要碰。
在這一點上,李華的觀點和陳文君頗為相似。李華舉例稱,區塊鏈服務的“法律先行”意在法律服務的提前介入項目。比如,區塊鏈服務商在進行某項具體業務時,也可以與律師提前討論,怎樣在現有的框架之下為
區塊鏈應用場景提供法律服務,提供符合行業要求的法律框架和商業模式。此外,法律服務還包括提供境內合規性法律服務、提供境外相關監管咨詢、為區塊鏈企業提供盡職調查和合法合規的意見。
從業者也有自身的看法。“法律更多的是去幫助界定行業的底線在哪里,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投資過多個
區塊鏈項目的克班克集團創始人彭晶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此外,
沈陽工業大學教授、中德知識產權學院院長易玉提到,
區塊鏈技術需要實現分類的法律監管,比如針對公有鏈和
聯盟鏈以及私有鏈采取不同的監管模式,還要建立市場化的監管服務體系。
另一方面,馮培對記者表示,法律除應保護和規范區塊鏈應用開發外,還應當完善與區塊鏈密切相關的虛擬財產保護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27條,確立了對虛擬財產保護的原則,但仍缺乏對虛擬財產權利性質及內容的具有操作性的統一規則。這些領域,有待法律進一步細化。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