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市場以低成本向發行人提供無契約和優先的資本并不是偶然的,我認為其原因是摩擦成本低——沒有承銷商,受托人,轉讓代理人,交易所,托管人,結算所或中央證券托管系統參與ICO,代幣交易立即結算,沒有對手風險。這些摩擦成本差異總體上是顯著的。
此外,ICO發行人只承擔上市公司成本的一小部分,例如投資者關系成本,代理征集成本以及與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和審計相關的重大稅務執行費用。此外,ICO發行人可以比傳統證券更有效地回購代幣或執行要約收購或交換。
到目前為止,ICO投資者已經表現出愿意為低摩擦成本(投資者最終還是要支付,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利益而在交易時缺乏保護(如契約和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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