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因子(不含線損)由2023年的0.0036千克二氧化碳當量每千瓦時升至0.0046千克二氧化碳當量每千瓦時,同比上升27.78%,主要原因是擴大了量化范圍,將國網、南網的主干電網及配網全部納入,同時增加了樣本案例,在全國層面更具代表性。但由于輸配電部分在全國電力平均碳足跡量化過程中影響權重較低,其數值變動對全國電力平均碳足跡因子量化結果影響較小(低于0.2%)。
在深入研究輸配電過程相關數據后,按照國際慣例,2024年全國電力碳足跡因子相較于2023年全國電力碳足跡因子增加了輸配電(含線損)因子。主要考慮是為了更好地衡量電力產品在不同階段的
碳排放,精細化量化輸配電環節本身的碳足跡情況,為企業測算產品碳足跡提供更符合實際情況的輸配電環節因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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