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通證跟
區塊鏈究竟有什么樣的關系呢?實際上,以前我們可流通的憑證其實有兩種形態,一種是實物和紙質形態,另一種是電子和數字形態,股票、債券、股權、貨幣等數字形態的資產構成一個龐大的價值網絡,這個價值網絡完全依賴于某個中心化機構,也就是說資產的登記、轉讓都依賴于中心化機構,中心化機構所能觸達的地方就是這個價值網絡的邊界。
后來中本聰就發明了一種通過點對點的方式轉移的數字資產——
比特幣,區塊鏈作為其底層技術,使得數字資產無需通過中介就可以實現流通,也就是說你擁有比特幣不是由某個機構登記的,而是由區塊鏈上面成千上萬的節點記錄的,任何人都無法篡改,而這就為通證賦予了新的涵義。
我們通證派認為,
區塊鏈技術適合于加密的去中心化電子憑證,但這種技術不僅僅局限于比特幣,也不局限于底層數據庫技術,還非常適用于發行、登記和流轉通證,實現價值轉移。
我們來做一個思維實驗,假如你持有一個股票并且覺得它以后會漲,你想把這1萬股股票送給兒子,但現在的機制實現不了,如果去二級市場賣,你也沒法保證你兒子正好買到。如果去找證券公司擬登記結算,他們只負責大宗交易,不會管散戶。
那么 問題來了,雖然這一萬股股票是你的財產,你要把股票送給兒子也是很合理的處置,但你沒有對這筆財產充分的處置權,也就是說資產的登記方設定的規則決定你對財產的處置能力,那這是不是對你財產權的某種侵害呢?
又比如說,我去年10月份在某眾籌網站買一個空氣凈化器,對方說要在今年2月份寄給我,但去年12月份
北京連續兩個月都沒有霧霾天,我就很后悔買這個空氣凈化器,如果今年2月對方把貨送到我家,那我只能把這個凈化器放進二手市場,以很低的虧本價格賣出去。
那我就想,有沒有一個市場專門服務于這種普通商品的期權交易呢?歷史上有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
香港政府對于樓盤就專門設計了一個二級交易市場,如果我的樓盤計劃在兩年以后交付,我就可以在這個二級市場轉讓樓盤的所有權。實際上,各式各類的資產都有這種二級市場的需求,但在此前的商業體系下很難建立,因為建立這樣的二級市場,客觀來說并不是商品生產者或者眾籌服務提供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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