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6月28日
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
區塊鏈作為存證方式并認定了對應的侵權事實。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對采用
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
本案特別之處在于,原告向法院舉證存在侵權行為時并沒有采用傳統的公證機關模式進行公證保全,而是使用到了區塊鏈存證技術,即區塊鏈可信電子憑證服務平臺將侵權事實“上鏈”進行保全。
案情簡介
原告杭州華泰一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華泰一媒”)發現被告
深圳市道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道同公司”)未經授權在網站上轉載了其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網絡傳播權,起訴到杭州互聯網法院。
法律分析
根據網上公開查詢到的判決書節選,我們對杭州互聯網法院的判決進行如下歸納:
由于華泰一媒通過第三方存證平臺對道同公司的侵權網頁予以取證,并試圖通過區塊鏈儲存電子數據的方式證明電子數據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因此,要認定侵權行為確系發生,需就華泰一媒公司該種固證、存證的方式是否符合電子數據的相關規定及該證據證明力的大小進行認定。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主席令第24號,2015年4月24日)第八條規定,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一)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三)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關因素的規定。
據此,杭州互聯網法院從1)存證平合的資質審查;2)侵權網頁取證的技術手段可信度審查和3)區塊鏈電子證據保存完整性審查這三個方面,對案涉電子證據的效力進行了認定。
在關于區塊鏈電子證據保存完整性的審查這部分,法院首先肯定了區塊鏈技術的難以篡改、刪除的特點。在確認訴爭電子數據已保存至區塊鏈后,區塊鏈技術作為一種保持內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接下來,為確認電子數據確已上傳至區塊鏈,法院將從電子數據是否真實上傳和上傳的電子數據是否系訴爭的電子數據兩方面進行審查。法院先后通過對
比特幣區塊鏈中存儲區塊節點中的內容、FACTOM內容、保全網中下載的網頁截圖、源代碼和調用信息打包壓縮文件內容進行hash值計算,確認這幾個hash值一致,從而判斷保全網已將涉案電子數據上傳至 FACTOM區塊鏈和比特幣區塊鏈中,且從上鏈至今保存完整、未作修改。
綜上,法院認為,對于采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進行存證固定的電子數據,應秉承開放、中立的態度進行個案分析認定。既不能因為區塊鏈等技術本身屬于當前新型復雜技術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認定標準,也不能因該技術具有難以篡改、刪除的特點而降低認定標準,而應根據電子數據的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判斷其證據效力;其中應重點審核電子數據來源和內容的完整性、技術手段的安全性、方法的可靠性、形成的合法性,以及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關聯度,并由此認定證據效力。
本案中,第三方存證平臺的運營公司為獨立于當事人的民事主體,平臺網站合法合規運營,并通過可信度較高的谷歌開源程序進行固定侵權作品等電子數據,且該技術手段對目標網頁進行抓取而形成的網頁截圖、源碼信息、調用日志能相互印證,可清晰反映數據的來源、生成及傳遞路徑,應當認定由此生成的電子數據具有可靠性。同時,該網站采用符合相關標準的區塊鏈技術對上述電子數據進行了存證固定,確保子數據的完整性。故上述電子數據可以作為本案認定侵權的依據,即本院確認道同公司運營的“第一女性時尚網”上發布了涉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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