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對
數字貨幣一直持開放態度,瑞士
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簡稱FINMA)于2018年2月份發布了《
ico指導方針》[9]。該方針第3.7條規定,數字貨幣交易所應受《瑞士反洗錢法案》(Swiss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簡稱AMLA)調整。
此外,瑞士公司的納稅要求較高,普遍在12%以上。但鑒于各州的稅率標準都有所不同,市場參與者可以考慮在稅率較低的州設立交易所,例如有“加密谷”之稱的楚格(ZUG)。
結語
設立交易所的過程中總會伴隨著合規風險,各國對設立數字貨幣交易所的要求有所不同,政策法規也在實時變化,實踐中的情況可能會更加復雜。建議市場參與者先行咨詢專業機構,對目標國家的法律環境、稅收制度、監管狀況進行了解,確保合規的開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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