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香港交易所發布《有關優化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氣候信息披露市場諮詢的最新進展》指出,《上市規則》相關修訂的生效日期將延后至2025年1月1日,以給予發行人更多時間熟悉新的氣候信息披露規定。
此次通告包括以下內容:聯交所在落實《上市規則》修訂時,將考慮ISSB《實施指引》下的可調節擴展及分階段實施方針。因此,《上市規則》相關修訂的生效日期將延后至2025年1月1日。港交所氣候信息披露新規生效時間的延后,在時間表上可以適當減緩在港上市公司符合新規要求的壓力,獲得更充足的準備時間。另外,港交所明確傳遞出將考慮ISSB將于年底發布的《實施指引》,因此可以預期,港交所最后發布的氣候信息披露新規,將與ISSB準則要求具有較高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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