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目前只有控排企業參與,CCER的參與對象主要是非控排企業,比如林場、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相關項目業主,因此,CCER重啟可以說是增加了
碳市場的參與主體。”關宇軒表示,“自愿減排企業通過CCER的開發與交易實現其碳資產價值,控排企業可以購買減排項目開發出來的CCER用于自身的碳市場履約。目前控排企業可以使用相當于總排放量的5%用于履約,CCER作為抵消機制的重啟是對目前碳市場的重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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