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的實現以經濟增長與
碳排放脫鉤為前提性條件,特別是從化石
能源到可再生能源的置換,意味著整個發展范式的重新定義和塑造,是生產生活方式的“自我革命”。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副所長柯堅表示,新發展理念下的新發展格局以創新為驅動力,體現為綠色
低碳的高質量發展模式,需要將“雙碳”目標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約束條件、內在驅動以及重要抓手,培育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新動能,最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白洋從糧食安全和耕地碳匯視角切入研究發現,設立協調機構、完善激勵機制等綜合舉措,有助于發揮糧食生產的正向碳匯效應。應盡快推動實施我國耕地碳匯與保障糧食安全的制度協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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