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國碳市場和重慶試點碳市場提出“借碳”政策,即預支下一年度的碳排放配額暫完成配額清繳;天津試點碳市場也提出納入企業未注銷的配額可結轉至后續年度繼續使用。
二是北京、天津和上海試點碳市場均提出綠電不計碳排放。北京試點碳市場規定“通過市場化手段購買使用的綠電碳排放量核算為零”;天津試點碳市場規定“各重點排放單位在核算凈購入使用電量時,可申請扣除購入電網中綠色電力電量”;上海試點碳市場則規定“外購綠電排放因子調整為0 tCO2/104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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