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開始,我國主要通過國際 CDM 項目參與自愿減排市場,即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級的合作,通過項目實現“經核證的減排量”(CER)。2012 年,歐盟宣布從 2013 年開始只接受最不發達國家新注冊的CDM項目,不再接受中國、印度等國家的 CER,同年我國建立 CCER 市場代替 CDM。由于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2017 年3 月開始 CCER 項目備案申請暫停。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