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建平:對商業銀行來說,碳減排支持工具對
金融資源向
低碳減排領域傾斜起到了政策引導作用。
其一,碳減排支持工具采取“先貸后借”的激勵相容機制,提升了銀行對碳減排領域的放貸意愿,凸顯了精準直達的優勢。
其二,相較于傳統的基礎貨幣投放,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規避了總量型貨幣政策工具下可能產生的商業銀行“惜貸”現象,不僅提升了銀行放貸的能力,且在貸款利率方面,碳減排支持工具利率為1.75%,期限1年,可展期兩次,屬于目前最低的再貸款利率,降低了銀行綠色貸款的資金成本,可引導更多的公共和私人資本流入低碳減排領域。
其三,人民銀行要求金融機構公開披露發放碳減排貸款的情況以及貸款帶動的碳減排數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這些信息進行核實驗證,這能夠推動商業銀行提高碳減排的信息披露水平,保障碳減排支持工具提供融資支持的精準性和直達性,引導商業銀行更充分地認識綠色轉型的重要意義,激勵其主動開展信息披露,并重視提高信息披露數據的質量,從長遠來看,能夠幫助提高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評估體系效力與政策框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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