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證交易的賣方顯然是可再生
能源發電企業,而需求方主力則是廣泛的用電企業。
對于發電企業而言,綠證增加了可以獲取更多的經營性收入,尤其是對于新能源發電投資企業,詳見《新能源發電投資拐點即將到來:從重建設到重運營》。
對于用電企業來說,終于有了官宣的統一證明,避免了在電力領域環境權益市場的無可適從。不過對于很多原來購買別的電力類環境權益產品的企業來說,綠證價格是他們更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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