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證消納的最大期待來自“落實可再生
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這里不再細述,詳見《破解能耗雙控 激活綠證市場 并行CCER》。
“綠證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如此的官宣,實際上是堵死了國內可再生能源項目申請國際綠證IREC、TIGRS之路。國內原來購買國際綠證用來“漂綠”或“真綠”的企業是不是不得不轉投新綠證呢?
綠證成為綠色電力消費的認證。綠證市場與電力交易市場連通,在綠電交易的同時,綠證隨同交付。這樣原有的綠電用戶同時也成為了新綠證的用戶。
新綠證還預期銜接
碳市場。此前京津滬三地試點碳市場均出臺了綠電零排放,詳見《京津滬碳市場綠電零排放新規影響幾何?》。不過這個市場規模還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能銜接全國碳市場以及即將重啟的CCER市場,這個規模還是可觀的。這里最大兩點障礙在于如何協調不同的主管部門與口徑以及全國碳市場的容量。綠證市場中短期內與全國碳市場連通的概率很低,出于綠證本身的性質而言,如果真的連通全國碳市場,對CCER的需求肯定會有擠出效應。但就目前看來,綠證市場和CCER市場本身并不矛盾,綠證的核心是所有可再生能源電量的證明,而CCER的關鍵在于額外性和唯一性等,因此同一個項目同時獲取綠證以及CCER減排量也并非不可以,畢竟曾經補貼電價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依舊是可以申請CDM、CCER減排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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