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達到要求《南山區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落實
碳排放全過程管理實施指引》要求的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按照項目實際建安工程費用的4%給予項目補貼,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對獲得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授予的近零碳排放稱號項目,按照試點項目總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項目最高50萬元。對于獲得國家推行的綠色產品認證、
低碳產品認證證書,或依據《南山區綠色低碳產品評價評價細則》獲得認證證書的,每張證書給予1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對于獲得“碳中和企業”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于制定碳中和路徑目標,且每年碳排放總量下降不少于5%、碳排放強度下降不少于5%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