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
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CCER交易始于2012年。當年6月,國家發改委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提出CCER經備案后,可在國家登記簿登記并在經備案的交易機構內交易,用于抵消
碳排放。
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因“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暫緩受理CCER申請,新項目不再審批,但老項目仍可運行。
2021年全國
碳市場正式開啟交易后,CCER是否重啟、何時重啟成為市場關注焦點。作為碳配額市場的重要補充,CCER重啟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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