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圍內,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北京市實施細化規定(2022年本)》要求,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除外)。
鼓勵產業園區在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跟蹤評價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后評價中開展
碳排放核算評價。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