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煜男:監管和科技發展不可避免的,有一定的時間和認知上面的差異,因為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而且不是單向的、直線的發展。我們講虛擬資產,其實也不光是一個
區塊鏈技術的發展,(還)包括大數據、
人工智能等,很多的AIGC(AI generated content,生成式AI),以及一些新的NFT的模式等。
所以我們覺得,針對(區塊)鏈上數據不可更改,或是網上鏈上留痕的特點,如果監管在這方面加大一些監管科技的投入,更多從數據上面把握鏈上資產的生成、轉讓和發布,或能從根本上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所以監管也不是簡單的“堵和批”,可能還能起到一定的引導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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