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您之前也提到說一個觀點,我們要分清“反洗錢”和“監管虛擬資產”,那這兩者到底有什么區別?
任煜男:
香港從今年6月1日開始,有一個新的(針對)虛擬資產的監管體系展開,其實香港整個社會環境,包括監管機構對虛擬資產的態度有一個演進過程。香港是普通法(區域),對于
金融行業的監管在全球都首屈一指,在保持高度自由度的同時,監管得非常有序。
對于虛擬資產,大家都知道(香港)證監會是statutory body(法定機構),它所有的監管都是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約束的,這個條例里面沒有講虛擬資產是不是證券,所以證監會對于它(虛擬資產)的政策是有不斷的演進過程。
最終有一個所謂的發牌機制,不是針對虛擬資產下了一個定義,而是說,你是被我監管的機構,你想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話,我給你加一些特殊的條件。對于虛擬資產的管治來說,現在還是以反洗錢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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