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頂層設計,吳德林指出,
深圳碳市場的建設和成功運行還離不開獎優懲劣的分配機制。針對制造業企業產出水平波動大、產品異質性強等問題,提出以單位增加值碳強度為基準進行配額分配,既能夠將高度異質的產品標準量化,又能夠良好地與城市和區域碳強度管控目標相掛鉤。針對政府與制造業企業之間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創造性地應用了有限理性重復博弈理論,提出獨特的碳配額分配方法并將其轉化為易于操作的分配軟件,達到了既能控制
碳排放總目標、實現碳強度下降;又能適度調整分配配額,使配額分配與經濟發展掛鉤。
“經過10年的實踐,我們發現在碳市場上大部分企業是盈利的,少部分企業是要付出的,總體水平是72%以上的企業在碳市場上是獲益的,所以企業積極應對碳市場、積極去履約能激發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劉洋表示,這也表明碳市場并不是一個阻礙經濟發展、阻礙企業發展的市場,實際上能起到獎勵先進、懲罰落后的作用,最終助力產業的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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