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
碳市場機制下的
金融創新,其實質是緊扣業務、工具、監管等環節、促進生態要素和金融要素有機融合。
第一,在業務創新上,目前全國碳金融創新以零散的產品設計、業務探索為主,既缺乏整體性謀劃,也未能形成業務規模。推動碳市場金融創新實現躍升,核心在于形成一套能夠引導項目、企業、產業投資邏輯和評價標準發生根本性變化的全新機制。未來,碳金融業務創新將呈現兩大特點:一是更加重視資產配置的環境效應,二是更多運用環境資產所取得的激勵性經濟效益。
第二,在工具創新上,當前碳金融工具創新既有主管部門以政策為載體的引導推動,也有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開展的自主探索,如現貨遠期、碳回購、碳期貨、碳擔保債券、綠證融資、綠色債券等。以碳質押貸款為例,其現狀可以概括為“企業有需求、市場有案例、機構有意愿、工作有基礎”,中碳登正在全力支持、推動和配合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積極開展規范化創新;未來還將利用平臺登記確權的核心職能,廣泛參與各類碳金融工具創新,合理保護各方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秩序。
第三,在監管創新上,碳市場既是要素市場、又附帶金融功能,也是唯一未被納入金融監管的要素市場,同時還具有多部門交叉監管的特點,在風險防控上極具特殊性。未來碳市場金融創新發展,必須要建立部門間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形成統籌完善的協同監管體系;中碳登也將充分發揮作為登記結算平臺的核心風控作用,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為碳金融創新穩妥、有序推進“壓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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