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VOCs污染防治頂層設計日臻完善,管理標準體系日趨健全,但相較SO2、NOx等傳統污染物,VOCs治理工作仍是大氣環境管理的重點和突出短板。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固定源處處長王鳳認為,當前VOCs治理在源頭控制、污染治理、規范管理、管理能力4個方面還不夠到位。分析源頭控制不到位的原因,王鳳說:“除了管理短板和技術上的問題,一些企業在認識上還沒有轉變,對一些成熟的技術不敢用或是覺得成本高。事實上,有些企業做完源頭替代以后,通過全環節、全流程測算核算會發現是節省了成本的。有關應用案例可以在行業內更多地分享和推廣。”她指出,應在源頭替代、排放控制、監測監控、監督執法、技術創新方面全面加強相關工作。“對于有組織排放管理,部分地區低質低價、簡易低效治理設施仍普遍存在,下一步我們還要開展簡易低效設施全面排查整治,當然,提升改造過程也不能‘一刀切’要求所有企業建設RTO(蓄熱式熱力焚化爐)、RCO(蓄熱式催化燃燒設備),應當以適宜為第一位,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
“雙碳”戰略與VOCs治理的關系一直是業界關心的話題。華南理工大學環境與
能源學院院長葉代啟分析了“雙碳”背景下的VOCs治理情景,認為“雙碳”政策的實施有利于VOCs減排。同一經濟發展速度下,2060年“雙碳”情景下VOCs減排量比強化減排情景預計增加42.8萬噸—43.2萬噸。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廢氣凈化委員會秘書長欒志強認為,“雙碳”戰略和減污降碳目標對VOCs污染源的排放管控、治理過程與治理工藝選擇都將產生重要影響。在VOCs治理項目層面上,進行治理工藝選擇時就需要對
碳排放進行核算,在治理效率提升和碳排放之間尋求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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