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減源:通過提高能效和碳效來減少
碳排放量。例如,降低建筑能耗需求、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減少建材總體用量、利用
低碳循環建材;采用低碳建造方式等,從而減少化石
能源消耗。
b.增匯:保護和增加項目區域內的植被,來抵消項目的碳排放。
c.替代:積極利用水電、風能和太陽能、生物質能及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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