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法學院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授寧清同介紹,《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碳匯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分為海洋碳匯、農作物碳匯、濕地碳匯、林業碳匯等。
森林碳匯是指森林生態系統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林業碳匯則是在森林碳匯基礎上,通過實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減少毀林以及濕地保護等活動,吸收大氣中二氧化碳并與政策管理和碳貿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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