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綠色電力交易結算優先級最高,月清月結,合同偏差電量不滾動調整。
2.綠色電力交易采用發、用兩側耦合結算,即結算電量取新
能源發電企業實際上網電量、電力用戶實際用電量與綠色電力交易合同電量的最小值。
3.同一電力用戶與多個新能源發電企業簽約,總用電量低于總合同電量的,該電力用戶對應于各發電企業的用電量按總用電量占總合同電量比重等比例調減。同一新能源發電企業與多個電力用戶簽約的,總上網電量低于總合同電量時,該發電企業對應于各電力用戶的上網電量按總上網電量占總合同電量比重等比例調減。
4..新能源發電企業超出綠色電力交易結算電量外的發電量納入本地保量保價優發電量,按照相應機組的電價批復文件進行結算。電力用戶超出綠色電力交易結算電量外的用電量依據
天津地區電力中長期市場相關規定進行結算,增購綠色電力部分電量不納入偏差免考核范圍。
5.綠色電力交易用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用戶側按照實際用電量的尖峰、峰、平、谷各時段的比例分劈交易合同電量,形成各時段合同電量。各時段價格較平段價格的浮動比例參照現行規定執行,其中售電公司服務費部分不參與浮動。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所產生的損益應單獨統計,在下一監管周期輸配電價中統籌考慮。
6.新能源發電企業進入市場,引起保障居民、
農業用電的優發電量采購成本變化產生的損益應在全體工商業用戶中分攤。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