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來,全球正經歷著以全球變暖為顯著特征的氣候變化。2011—2020年,全球地表溫度比1850—1900年升高了1.1℃。氣候變化已經并將繼續對人類生存與發展構成嚴重威脅和挑戰,采取積極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已成為全球共識。
減緩和適應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大策略,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減緩氣候變化是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根本途徑,指通過
能源、工業等經濟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較長時間的調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碳匯,以穩定和降低大氣溫室氣體濃度,減緩氣候變化速率。適應氣候變化則是通過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的風險識別與管理,采取調整措施,充分利用有利因素、防范不利因素,以減輕氣候變化產生的不利影響和潛在風險。減緩氣候變化的過程中,已經發生的氣候風險不會消除,潛在的氣候風險仍在不斷累積,甚至在全球實現碳中和(凈零排放)后一定時期內仍將持續。因此,適應氣候變化具有現實緊迫性。
我國一貫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具有顯著的區域性,亟需差異化構建適應氣候變化區域格局。2022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17個部門(單位)印發的《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牽頭研究編制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2022年8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的《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編制指南》要求,各省級生態環境廳(局)要高度重視,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專門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盡快啟動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編制工作,確保2023年發布實施,鼓勵有條件和工作基礎較好的地方盡早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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