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易偽造,難以篡改,效率高,且可追溯,容易審計。
傳統上,無論是紙質的賬本,還是電子化的賬本,均容易偽造和篡改。而且從原始憑證到會計賬本的賬務處理,容易出錯。而
區塊鏈技術的UTXO設計通過哈希函數、時間戳、默克爾樹等巧妙的數據結構設計并輔以密碼學和共識算法,實現歷史交易記錄的難以篡改和不易偽造,并利用算法函數(比如
以太坊的狀態轉換函數)自動計算出賬戶余額,效率高,又不出錯。UTXO記賬模式還具有可追溯特點,容易審計。
第二,通過交易簽名、共識算法和跨鏈技術保障分布式賬本的一致性,自動實時完成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應該說,任何主體都有記賬的權利,有自己的一本賬。而且同一主體通常持有多種賬本,比如企業有出納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存貨日記賬、進銷存日記賬、營業費用明細賬、總分類賬、管理費用明細賬、應收單據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十七欄明細賬、無形資產明細賬、實收資本明細賬等多種賬本。從這角度看,賬本從來就是“分布式”賬本,沒有所謂的中心化賬本。由于賬本的易偽造和易篡改,如何保障和維持各類“分布式”賬本的一致性則成為會計工作的關鍵,以及審計的重點。
傳統上,主要依靠對賬制度來實現各類分布式賬本的一致性。對賬是指對賬本和賬戶所記錄的有關數據加以檢查和核對,以實現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證相符是指賬本記錄與會計憑證相符。賬賬相符,是指各種賬本之間的相符,包括本單位各種賬本之間相符,本單位同其他單位的往來賬項相符。賬實相符是指各種財產物資的賬面余額與實際數額相符。
而DLT首先通過交易簽名保障了賬證相符。賬就是證,證就是賬,兩者一致,難以篡改。其次,DLT通過共識機制來實現各類主體的賬賬相符。交易信息只有獲得共識,才會寫入共享總賬;寫入賬上的信息,必然已得到各主體的共識,賬賬自動相符。再者,DLT利用跨鏈協議開展款款兌付、券款兌付,從而自動完成賬實相符。跨鏈技術不僅在交易上保障了款款兌付、券款兌付的原子性,而且在記賬上保障了跨鏈不同主體賬本之間的一致性。
跨鏈技術包括三類: 一是公證人機制(NotarySchemes)。這是中心化或基于多重簽名的見證人模式,主要特點是不關注所跨鏈的結構和共識特性,而是引入一個可信的第三方充當公證人,作為跨鏈操作的中介。二是側鏈/中繼(Side Chains/ Relays)。側鏈是一種錨定原鏈的鏈結構,但并不是原鏈的分叉,而是從原鏈的數據流上提取特定的信息,組成一種新的鏈結構。中繼是跨鏈信息交互和傳遞的渠道。不論是側鏈還是中繼,都是從原鏈采集數據,扮演著Listener角色。三是哈希鎖定(Hash-Locking)技術。它在不同鏈之間設定相互操作的觸發器,通常是個待披露明文的隨機數的哈希值。哈希值相當于轉賬暗語,只有拿到這暗語的人,才能獲得款項。同時,它還構造了兩個退款(Redeem)合約,這兩個合約需要雙重簽名才能生效,且有時間期限,其中制造轉賬哈希暗語的人的退款合約,在時間期限上要長于另外一個人,由此可保護他的權益。
可以說,通過特有的單鏈記賬技術和跨鏈記賬技術,DLT賬本省去了大量既費時間,又耗成本,還容易出錯的對賬工作,自動實時達成了各類“分布式”賬本的一致性。
第三,將數據權利交還給個體。傳統上,許多參與者的個體信息在各類賬本上“留痕”,尤其是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個人數據隱私保護問題越來越突出。我國《網絡安全法》和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法案(GDPR)從法律角度規定了數據主體享有知情權、訪問權、反對權、可攜權、被遺忘權等多項權利,以加強個人隱私保護。而DLT則從技術層面著手,采用簽名加密等技術手段,把數據權利真正交還給了個體。通過采用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安全多方計算、環簽名、群簽名、分級證書、混幣等密碼學原語與方案,還可實現交易身份及內容的隱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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