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貸復式記賬原理的系統性論述,最早見于1494年意大利人盧卡·帕奇歐里發表的《算術、幾何、比及比例概要》。復式記賬法是指以資產與權益平衡關系作為記賬基礎,對于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相互聯系進行登記,系統地反映資金運動變化結果的一種記賬方法,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以資金為例,借方是資金的去處,貸方是資金的來源,有借必有貸是指一筆資金發生支出,必然有相應的來源,借貸必相等則是指資金的支出數額和來源數額必須相等。復式簿記法創造了一種科學地從會計憑證中獲取有關經濟往來和經營成果重要信息的記賬方法,為現代企業和商業社會的形成準備了一個完美的記賬方法論。德國哲學家歌德(Goethe)將它贊譽為“人類智慧的絕妙創造之一,每一個精明的商人從事經營活動都必須利用它”。
有趣的是,同傳統的賬戶處理一樣,UTXO的處理也包含了“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哲學。表現為,UTXO有交易輸出,必有交易輸入,而有交易輸入,必有交易輸出,交易輸入的金額必然等于交易輸出的金額,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內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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