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謙:數字藏品是基于
區塊鏈和數字版權等技術衍生的虛擬產品,本質上屬于收藏品領域的一種新的業態。未經
金融監管部門依法批準,開展所謂的數字藏品“金融化”“證券化”等創新,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動,甚至觸犯刑律。
針對數字藏品“金融化”等各種利用技術創新開展金融活動等現象,我們將嚴格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等要求,通過治罪與治理并重,積極打擊和防范違法犯罪。
一是依法及時嚴肅懲治各類涉新技術等非法金融活動。從檢察辦案看,所謂的數字藏品金融化,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擅自發行股票債券、非法經營支付結算、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對此我們將高度關注,一經發現嚴肅懲治。
二是協同促進數字藏品領域的規范發展。檢察機關延伸開展治理工作,從個案中研判類案風險,積極協同有關監管部門開展溯源治理,堅決制止通過炒作數字藏品的概念“割韭菜”。
聚焦金融、電信等重點行業,嚴厲打擊“內鬼”泄露個人信息犯罪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